嘉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嘉兴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的中心,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其陆地面积3915平方公里,2009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39.60万人,下辖南湖、秀洲两个区,平湖、海宁、桐乡三个市和嘉善、海盐两个县。嘉兴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为中国江南文化的发源地。早在六、七千年前,先民们就在此孕育了长江下游太湖流域早期新石器文化的代表——马家浜文化,这是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源头之一。嘉兴历代名人辈出,仅近现代就涌现出了文坛巨匠茅盾、国学大师王国维、新月派诗人徐志摩、漫画家丰子恺和张乐平、著名数学家陈省身、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等一大批名家大师。嘉兴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环境优美,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嘉兴自然风光以潮、湖、河、海并存驰誉江南,境内有革命圣地南湖、“天下第一潮”海宁钱江潮、“江南水乡古镇”嘉善西塘和桐乡乌镇,以及海盐南北湖、平湖九龙山等一批著名景点,构成了独有的江南水乡特色。目前全市拥有国家AAAA级景区7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